教通知【2023】59号

关于做好2022批次本科生创新创业项目 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2022批次本科生创新创业项目的结题验收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验收对象

20221月立项启动的2022批次创新创业项目(不含2年期项目)、2021批次延期一年项目和2年期项目进行结题验收。国家级、市级项目见附件1,校级项目见附件2(延期、两年期校级项目,学院自行整理)。

2022批次2年期项目进行中期检查。

二、创新项目结题验收方式

1. 国家级、市级创新项目由教务处组织验收。

所有国家级项目参加答辩。项目负责人提前准备好答辩PPT,答辩时学生自述约8分钟,专家提问、学生回答约7分钟。

北京市级项目,可以向学院负责创新工作老师申请函评,不参加答辩。函评项目同样由学校专家组评审,不参加评奖,结题成绩为通过或不通过。申请函评项目提交材料的要求与其它项目相同,学院须在国家级、市级项目统计表中标明申请函评项目。

2.校级创新项目由立项学院组织验收。

三、创业类项目结题验收方式

各级创业项目由创新创业中心组织验收。具体安排由中心通知。

四、创新创业项目中期检查方式

2022批次国家级、市级2年期项目的中期检查按要求在网上提交材料即可;校级2年期创新项目由各学院检查。

五、验收时间

1.414日~426日(8周周五~10周周三)为国家级、市级项目(含两年期中期检查)网上提交材料时间,逾期未提交相关材料将不予通过。网上提交材料操作说明请参考附件3

国家级、市级项目装订的结题材料(包括函评项目材料)及统计表(签字盖章,并标注函评项目),由学院于427日(10周周四)前交教学科。

2.51012日(12周周三~五)其中一天,国家级、市级创新项目结题答辩,具体时间和地点将在答辩项目全部确认后,直接通知项目负责人,请负责人在近期保持手机畅通。若联系方式有变更,请及时告知。

3. 512日(12周周五)前,学院对校级创新项目进行结题验收,具体答辩时间和地点由学院通知项目负责人。

六、结题材料

1.创新训练项目结题材料:纸质的《项目结题报告》、《项目研究报告》和《项目论文》,及各类成果附件材料各2份。

2.创业训练项目、创业实践结题材料:由创新创业中心组织

3.项目论文可以是在期刊或学术会议上公开发表的论文,也可以是未发表的论文;研究成果可以是公开刊物上发表或在学术会议上被收录的论文、专利申请受理通知或授权书、软件著作权、实物、设计图纸、画册、相关图片、影像资料、竞赛获奖证书、参加展览的图片、创新成果转化或应用证明、取得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等证明材料。

4.装订要求:结题报告单独装订成册,封皮不做要求;研究报告、论文和项目研究成果证明材料统一装订成册,加硬皮封面装订,国家级、市级、校级(原院级)项目的封面分别用白色,浅黄,红色,封面模板见附件4

5.各学院将学院签字盖章的校级项目结题验收结果汇总表电子版和纸质版于516日(13周周二)前交教务处教学科。

七、项目评奖

1.参加答辩的国家级、市级项目根据项目完成情况按“校级一等奖、校级二等奖、通过、不通过”四个等级评定结果,其中获奖项目一般不超过答辩项目总数的50%,获奖项目应有较为突出的成果。

2. 国家级、市级获奖项目的荣誉证书由教务处颁发,盖教务处公章;校级获奖项目的荣誉证书由学院颁发,盖学院公章。

八、创新创业学分

验收通过的项目,按照学校规定给予学生创新创业学分。国家级、市级项目及自然中心等特殊单位的校级项目由学校教务处负责提供名单,由教务员负责录入学分系统,其他校级项目的录分工作由学院负责。

九、经费报销

国家级、市级结题项目的常规经费,在结题学期期末截至报销(因今年财务额度下达问题,视情况可能另行通知),成果类费用(论文、专利等知识产权类)延长一学期,即结题学期的下学期期末截至报销。若遇特殊情况,请未完成报销的项目提前向教务处工作人员告知备案。

校级项目报销可参照国家级、市级项目规定执行。

十、项目的延期和终止

因客观原因造成项目无法按期结题,但最终可以完成的项目,或需要延长时间完成标志性成果(发表论文、申请专利等)的项目,可按要求提交《本科生科技创新项目延期申请表》,申请延期。

无法结题的项目,应按要求提交《本科生科技创新项目终止申请表》、《失败项目分析总结报告》。国家级、市级项目的表格由学院汇总后交到教学科,校级项目的表格交到对应学院。不参加结题且不提交终止申请表的项目,教务处将汇总学生名单,转交学籍所在学院学生工作部门作相应处理。


教务处

20234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