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教育部高教司“虚拟教研室试点”建设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全面提高人 才培养能力的意见》(教高【2018】2号)和《教育部关于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意见》(教高【2019】6号)等文件精神,探索推进新型基层教学组织建设,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决定开展虚拟教研室试点建设工作。我校现启动该项目的校内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和《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以提高人才培养能力为核心,以现代信息技术为依托,试点先行、稳步推进,建设一批类型多样、动态开放的虚拟教研室,建强基层教学组织,引导教师回归教学、热爱教学、研究教学,为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试点建设原则
(一)坚持立德树人。贯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依托虚拟教研室,广泛开展教育教学研究交流活动,全面提高教师教书育人能力,重点增强教师将现代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的能力,为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筑牢基础。
(二)坚持协作共享。加强跨专业、跨校、跨地域的教研交流,推动高校协同打造精品教学资源库、优秀教学案例库、优质教师培训资源库等,推动互联互通、共建共享。
(三)坚持分类探索。鼓励以课程(群)教学、专业建设、教学研究改革等为主题开展多元探索,构建多层级、多学科领域、多类型的新型基层教学组织体系。
三、试点建设任务
(一)创新教研形态。充分运用信息技术,探索突破时空限制、高效便捷、形式多样、“线上+线下”结合的教师教研模式,形成基层教学组织建设管理的新思路、新方法、新范式,充分调动教师的教学活力,厚植教师教学成长沃土。
(二)加强教学研究。依托虚拟教研室,推动教师加强对专业建设、课程实施、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手段、教学评价等方面的研究探索,提升教学研究的意识,凝练和推广研究成果。
(三)共建优质资源。虚拟教研室成员在充分研究交流的基础上,协同共建人才培养方案、教学大纲、知识图谱、教学视频、电子课件、习题试题、教学案例、实验项目、实训项目、数据集等教学资源,形成优质共享的教学资源库。
(四)开展教师培训。组织开展常态化教师培训,发挥国家级教学团队、教学名师、一流课程的示范引领作用,推广成熟有效的人才培养模式、课程实施方案,促进一线教师教学发展。
四、试点推荐要求
(-)建设类型
1.在建设范围方面,虚拟教研室分为校内、区域性、全国性教研室。鼓励试点建设全国性、区域性虚拟教研室。
2.在建设内容方面,虚拟教研室分为课程(群)教学类、专业建设类、教学研究改革专题类教研室等类型。
(二)试点建设条件
虚拟教研室建设试点应具备如下条件:
1.教研室负责人应由教学名师、国家级一流专业负责人、一流课程负责人等高水平教师担任。
2.教研室成员不少于10人,具有相对稳定的高水平教学研究和实践团队。全国性虚拟教研室必须有中西部高校教师参与。
3.教研室所依托专业或课程已获批“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或“一流课程”。
4.虚拟教研室已有实体教研室建设基础。
五、试点推荐材料报送方式
每个教学单位推荐名额为1个,学校将根据各单位的申报情况择优推荐,请有关申报单位填报《虚拟教研室建设试点推荐表》(附件1),并于8月16日前将表格电子版发送至邮箱jsfzzx@ustb.edu.cn。联系人:李想,联系电话:18611286364。
附件1:《虚拟教研室建设试点推荐表》
附件2:《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虚拟教研室试点建设工作的通知》
教务处
2021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