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2016-1学期期末考试工作通知

各有关部处、学院(系、所)、各班:

  为了做好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期末考试工作
  本学期期末考试工作将从2016年1月11日正式开始,到1月22日结束,为期两周。本学期期末考试由于考试课程多,考试和监考任务较为繁重,希望考生和监考人员要有充分的思想准备,提前做好安排。上午安排一场考试,时间为8:30-10:30;下午安排1-2场考试,时间为:下午1:30-3:30一场,4:00-6:00第二场;还请考生与监考教师注意考试时间,按时参加考试和监考。
二、非集中考试
  非集中考试于2016年1月10日前完成,不得推迟。各学院要重视非集中考试的质量和考试纪律,由开课学院和设课学院共同安排好监考人员。考场必须符合规定要求,座位隔开,原有教室不能满足要求时,应到教学科(办公楼111、电话2202)联系借用大教室。
三、集中考试安排
  1、时间安排:2016年1月11日至2016年1月22日,具体安排请任课教师及学生登录
[本科教务管理系统]查询,查询方法见本科教学网《本科生集中考试安排网上查询操作说明》。
  2、集中考试须按照 《考试日程表》实施,不得擅自变更考试科目、时间及地点。
  3、各学院及有关部门要认真选聘监考人员,做好监考人员培训工作,明确监考职责与任务,按时按要求做好监考工作。
四、补考工作
  1、本学期必修课的补考工作,将于2016年2月27日至3月6日内进行。
  2、各学院应做好院级课程的补考组织工作,校级课程的补考具体安排将在2016年2月22日前在本科教学网上公布。
  3、学生应及时通过“本科教学网”查看成绩,按时返校参加补考。
五、试卷管理
  1、所有闭卷考试都要采取A、B卷方式进行,必修课程还需准备难度相当的另一套试卷做为补考试卷。
  2、试题应符合教学大纲和教学基本要求,同时制定标准答案和评分要点。
  3、试卷须经课程负责人和系(所)负责人签字审定后,使用统一的《北京科技大学本科考试命题及印刷规范格式》,并填写《考试试题审定单》到教务科办理交印手续后到指定地点统一印刷。
  4、各学院及试卷印制单位做好保密及保管存放工作,提高防范意识,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泄密事件的发生。
六、考场管理
  1、学生必须持学生证及身份证参加考试,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考试。学生证和身份证都丢失的学生,应于考试前到学院开据带有照片(加盖骑缝章)的身份证明。
  2、重修学生按重修名单坐在教室前排(或到指定教室内)参加考试并逐一进行签到确认。
  3、凡符合条件的结业生回校参加重修考试,必须出示学院开具的考试证明(带照片并加盖骑缝章)、结业证书和本人身份证,否则不得参加考试。
  4、任课教师应将考生名单(含重修学生)提供给监考教师用于核对和查验。
  5、任课教师和监考教师须按要求提前到达教室,清理和检查考场,严格查验证件,宣布考场纪律。
  6、本次考试实行全考场无线信号屏蔽,巡考或监考时如遇突发情况需与考务办公室联系,请使用教室内IP电话(电教柜处)与值班室(2411#)联系。
  7、监考教师在监考过程中不得随意离开考场、聊天或做与监考无关的事情,发现考生有违纪等问题时要及时取证,考后将违纪违规情况(含物证)上报教务科。
七、阅卷及成绩报送
  1、阅卷要遵循“以评分要点为依据,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卷面上的成绩,不得随意改动。凡需改动,负责更正的阅卷教师须签全名。
  2、成绩在考试结束后三~五个工作日内由教师通过本科教学网上的“成绩录入”模块输入教务系统,打印最终成绩单送学院审核。
  3、考试成绩输入及审核工作要求于2016年1月26日之前全部完成。
  4、各学院应及时做好试卷归档工作,并在下学期第一周内将“试卷册目录”(包括电子版)报教务科。
八、其它
  对考试中出现的问题,教务处将以“期末考试工作简报”的形式及时在本科教学网上公告,出现问题的单位要及时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给予纠正或处理。


教  务  处
2016年1月4日

2015-2016学年度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工作通知.pdf

集中考试安排(教室占用表)(151001).xls

集中考试教室课程(151001).xls

各学院开课课程安排明细.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