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2008年本科生科技创新基金项目结题验收的通知
校教发[2009]23号
各学院:
根据《北京科技大学本科生科技创新基金管理办法》(试行)(校教发[2006]97号)和《北京科技大学本科生科技创新和学术实践”教学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校教发 [2005] 34号、校团发 [2005] 14 号)文件要求,将对2008年本科生科技创新基金项目进行结题验收,请各学院认真做好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对象:2008年立项的校级和院级本科生科技创新基金项目;
北京市级和国家级项目定于下学期统一验收。
二、验收时间:
院级项目由学院组织专家组进行验收,并给出相应学分。4月30日前将《2008年本科生科技创新基金院级项目结题验收情况汇总表》(附件一)送交教学科。
校级项目4月25日前由各学院统一将《北京科技大学本科生科技创新基金项目结题报告》(一式三份)送交教学科,具体答辩时间另行通知。
三、项目负责人要认真填写《北京科技大学本科生科技创新基金项目结题报告》(附件二) 并送交本学院;
四、校级项目验收办法:每个项目10~15分钟,ppt汇报5分钟,专家提问、学生答辩5~10分钟。
教 务 处
2009年4月10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