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通知【2020】137号

关于做好工程教育认证状态保持与持续改进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学院:

根据《关于印发<工程教育认证状态保持与持续改进工作指南(试行)>的通知》(工认协〔202027号)(见附件1)文件要求,已通过工程教育认证的专业,需每年报备持续改进材料并在认证有效期第三年年底前提交持续改进情况报告,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适用专业

我校已通过工程教育认证的13个专业。

二、相关要求

1.专业认证状态保持与持续改进工作共包括五个阶段:持续改进工作、报备改进情况、提交改进报告、开展中期审核、审议并公布结论,各阶段主要任务及相关要求见附件1

2.根据文件要求,认证有效期中期到期的专业需提交持续改进报告,2020年我校采矿工程、环境工程、机械工程及自动化、冶金工程、测控技术与仪器等5个专业需提交持续改进报告,需于20201115日前将持续改进情况报告提交到教研科信箱(jyk@ustb.edu.cn);对通过认证的13个专业需于20201215日前将当年度持续改进情况的原始文件(含本年度按照面向产出要求修订的制度文件、各类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评价的有关材料等)提交到教研科信箱(jyk@ustb.edu.cn)。提交材料相关要求、文件解读、时间节点安排见附件1-附件3

教务处

2020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