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通知【2023】186号

关于开展2023年本科生创新创业项目中期检查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学校有关文件要求及工作安排,将开展2023年本科生创新创业项目的中期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2023年1月立项启动的本科生创新创业项目(不含两年期)。

二、检查方式

1.国家级、北京市级项目,项目负责人登录本科教学网教务管理系统后,选择“实践教学管理”模块进入,选择“大学生创新创业”——“我申请的项目”——“项目中期检查”,提交中期检查报告。请注意,“指导教师意见”一栏,请项目负责人提前与指导老师联系确认,然后由负责人一并填入报告后再提交。校级项目学院自愿选择是否使用系统检查。

2.检查重点:项目的进展情况与阶段性成果。国家级、北京市级创新项目由教务处组织专家进行材料审阅、抽查答辩;国家级、北京市级创业类项目按上述要求网上填报,所有级别创业类项目由创新创业中心组织检查;校级创新项目由学院组织检查。

三、检查时间安排

1.10月12日~10月23日(4周周四~6周周一),国家级、北京市级项目负责人在系统中提交中期检查电子版。

2.10月31日(7周周二)前,根据评委时间,进行国家级、北京市级创新项目抽查答辩,抽中的项目将电话通知项目负责人具体安排。创业类项目检查时间和方式由创新创业中心通知项目组。

3.11月2日(7周周四)前,学院完成校级项目的检查工作,并将检查结果发至教学科邮箱,纸质版盖章后上报教学科。

4.校级优秀项目可推荐升级为市级项目。若有推荐项目,请学院在检查结果表中备注,并简述推荐理由。每个学院推荐的项目不超过2项。

四、其他

逾期不履行检查要求的项目,学校可以对项目进行中止。因项目组成员态度问题,未按照学校要求参加检查的项目,教务处将在检查完毕后,汇总相关情况转至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处理。请各学院及项目负责人予以重视。

网上填报问题,请咨询各学院负责老师;创业类项目问题,请联系创新创业中心。

教 务 处

2023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