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公布2008年本科生申报国家与北京市级科技创新项目评审结果的通知
校教发【2008】126号
各学院:
2008年本科生申报国家与北京市级科技创新项目经专家评审已经确定,现予以公布,名单见附件一。2008年国家与北京市级科技创新项目的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本次入围国家级与北京市级的科技创新项目大部分是通过校级答辩,在校级项目中经校级专家评审组择优产生;部分新增项目也经过学院推荐和专家严格的评审。
2.从即日起,经费可以报销。没有启动的项目应尽快实施项目,已经启动的项目组应加快项目实施进度,每月的1日至10日,项目负责人应登录本科教学网汇报上月研究进展,每月的11日至20日指导教师应登陆本科教学网查看项目进展情况并填写指导意见。
3.校级项目经费为2000元,院级项目经费为1000元,已经下拨各学院。学校对国家级项目前期投入经费为每个项目12000元,前期,由校级转为国家级的项目在学院可报销经费上限为2000元,在教务处可报销经费上限为10000元;新增国家项目统一在教务处报销,经费上限为12000元。
北京市级项目因北京市教委的支持经费尚未明确,故学校对每个项目先期投入2000元作为启动经费,待北京市支持经费明确后再另行安排和通知。由校级转为北京市级的项目暂时在学院报销,新增北京市级项目暂时在教务处报销。
报销单据必须是正式发票,报销时,应将票据整齐地粘贴在“北京科技大学报销单据”上并填写好报销科目明细,经手人由项目负责人签名,验收处由指导教师签名,部门主管由教务处主管处长签名。 每次报销累计金额不低于200元,且项目负责人应到教学科备案。在同一商家一次性购买1000元以上的材料或资料必须用支票转帐的方式支付。
在教务处报销的时间一般安排在每周二,地点为办公楼114,报销科目明细见附件二。
4.成员全部为05级学生的项目实施期限一般不超过1年,成员中有06级学生的项目如需要延长项目实施周期,可在本科教学网上下载相应表格向学校提出申请,经学校审核批准后予以延长。实施前期指从08年6月至09年2月,学校将在寒假结束后,即09年2月底或3月初组织专家对各项目进行中期检查,根据中期检查结果安排项目的后期经费。学校将于09年5月下旬对各项目进行结题验收,请各项目组合理安排进度。
5.国家级和北京市级项目的题目、研究内容,一般不予变更,如确定需要变更相关信息,必须有充分理由并从本科教学网上下载相关表格向学校提出申请,得到批准后方可变更。项目成员如需要变更在寒假开始前可提出申请变更,寒假后成员只能退出,不能新增或变更。
6.未尽事宜或不清楚之处,可向教学科咨询,咨询电话62332202,联系人:何志巍;也可通过邮件咨询,邮箱:hzwbj@admin.ustb.edu.cn。
教务处
2008年10月31日
附件一: 2008年国家级和北京市级本科生科技创新项目评审结果一览表.xls
附件二: 科技创新项目报销科目明细.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