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2007年本科生科技创新基金项目结题验收的通知
校教发[2008]55 号
各学院:
根据《北京科技大学本科生科技创新基金管理办法》(试行)(校教发[2006]97号)和《北京科技大学本科生科技创新和学术实践”教学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校教发 [2005] 34号、校团发 [2005] 14 号)文件要求,将对2007年本科生科技创新基金项目进行结题验收,请各学院认真做好结题验收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对象:2007年立项的本科生科技创新基金项目;
二、验收时间:
院级项目 5月30日前 由学院组织专家组进行验收,并给出相应学分。
校级项目 6月6日前 由学校组织专家组进行验收,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项目负责人要认真填写《北京科技大学本科生科技创新基金项目结题报告》(附件一) 并送交本学院;
四、校级项目验收办法:每个项目15~20分钟,ppt汇报10分钟,专家提问、学生答辩5~10分钟。
5月30日 之前各学院统一将校级项目的《北京科技大学本科生科技创新基金项目结题报告》(一式三份)送交教学科,并将《2007年本科生科技创新基金院级项目结题验收情况汇总表》(附件二) 送交教学科。
教 务 处
2008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