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做好2008年认识实习、生产实习工作的通知
校教发[2008] 60 号
各学院:
按照教学计划的安排,2008年学生认识、生产实习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1.各学院要组织有关系、所负责人和实习指导教师根据北京科技大学《生产实习规定》的要求,并按照学校实习经费分配和使用办法,从实习规范化和保证实习质量出发,严格按照教学计划规定的时间,制订2008年认识实习、生产实习计划。
2.校外实习场所的选择,要根据“专业对口,就近就地”的原则和建立相对稳定实习基地的要求,既可选择大型企业,也可选择条件适合的中小企业或乡镇企业。选择路途较远的实习场所时,一定要认真考虑实习经费的问题。
计划方案落实后,认真填写《2008年认识、生产实习计划表》(电子表格请在本科教学网“实践”栏目下载),并于6 月10日 以前将教学院长签字、学院盖章的计划表送交教学科。
实习计划一旦确定,一般不得随意变更。实习期间学校将对实习工作进行检查。
3.各学院要按照实习规范化的要求,做好实习队的组织和实习动员工作。
4.各专业要选派有经验的教师指导实习,并选派水平高、能力强的教师带队。教师配备以班为单位,每班2人。经教务处批准的指导教师,各学院不得擅自变更。各学院要加强对指导教师的管理,保证实习按计划进行。
指导教师要熟悉学校有关生产实习的规章制度,如:《生产实习规定》、《学生实习纪律》、《对生产实习指导教师的要求》、《实习经费开支办法》,在实习中认真贯彻,严格执行。
5. 实习师生名单经学院审核后,填写“2008年认识、生产实习人员名单 ”(电子表格请在本科教学网“实践”栏目下载),经主管院长签字,学院盖章后,以学院为单位,于6 月20日 以前交教学科(一式两份)。
6.教学科将于6 月23日 开始办理实习下厂手续。
请各学院切实加强对实习工作的组织领导,做好实习的各项准备工作,特别是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保证实习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
教 务 处
2008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