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2025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2025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工作即将开始,为了保证答辩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实施
全校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工作以线下方式进行,由各学院负责组织实施。
二、具体要求
2025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工作将于6月2日至6月8日进行。请各学院做好如下安排:
1.答辩安排
为保证答辩工作的顺利进行,请各学院制定学院毕业论文(设计)答辩总体工作安排,应包括答辩时间、答辩地点、答辩小组构成、准备情况等内容,请各学院在“大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管理系统”录入师生答辩安排(操作流程详见附件),并将答辩安排表由教学副院长签字盖章后于5月28日上午11:00前将纸质版交教学科。教务处、督导组专家将对答辩进行抽查。
2.外文文献原文和译文
请学生于5月26日前将外文文献原文和译文上传至系统中,“过程文档管理”-“提交外文文献原文和译文”,并请指导教师及时审核。
3.指导教师评价
请指导教师于5月29日前在系统中评阅自己学生,路径:“评审答辩和成绩管理”-“导师评阅学生”-操作“查看详情”,进行评阅。
4.评阅人评价
请各学院于5月23日前在系统中为学生分配评阅专家,并请各位评阅人在5月29日前在系统中进行评阅,登录系统后角色选择“评阅专家”,“评审答辩和成绩管理”-“评阅学生”-操作“查看详情”,进行评阅。
5、答辩记录及答辩评分
学生答辩后,请答辩录入员在系统中录入答辩小组评分以及答辩记录,操作流程详见附件。
6、注意事项
(1)学生毕业设计(论文)查重检测合格,经学院审定具有答辩资格方可进行答辩。答辩前,请指导老师完成选题报告、中期检查、外文文献原文和译文等过程材料的审核。指导教师和评阅人要给出毕设(论文)综合评价,学院须提前将毕设(论文)、指导教师评分表、评阅人评分表分发给答辩小组成员,也可在答辩时从系统中查看。
(2)答辩小组成员(包括组长和秘书)为3~5名具有讲师以上职称的教师,答辩应采取指导教师回避制度。为确保毕业论文答辩的严肃性,学生的报告与答辩时间一般不少于25分钟,学生报告10分钟,提问及答辩15分钟。一个单元安排10名左右的学生答辩。
(3)学生就毕业设计(论文)的研究内容、研究方案、研究成果等进行报告。答辩小组须根据学生的学习态度、实际能力、论文质量及其他有关要求全面衡量,客观评分。
(4)答辩结束后,答辩小组单独进行评议,对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学术水平和答辩情况进行评议,并参考指导教师与评阅人的综合评价给出学生毕业设计(论文)成绩为最终成绩。成绩评分要求:毕业设计(论文)成绩(整数)按百分制评定。分五个档次:90分及90分以上(优);80~89分(良); 70~79分(中),60~69分(及格);60分以下(不及格)。其中,毕业设计(论文)成绩为优(90分及以上)的比例控制在20%以内;优与良(80~89分)之和的比例控制在70%以内。不及格的论文经学生进一步修改或补充内容后,再安排一次答辩。
7.论文材料归档
(1)请学生在答辩结束一周内将最终版毕业设计(论文)上传至系统中,“过程文档管理”-“提交毕业论文(设计)最终版”。最终版请务必按照毕业设计(论文)模板归档,提交PDF版本。
纸质版毕业设计(论文)请学院留存。
(2)请学院认真核查系统中任务书、选题报告、中期检查、毕业设计(论文)、外文文献原文和译文、指导教师评分表、评阅人评分表、答辩记录表、答辩小组评分等材料,保证材料齐全,审核环节完整,以备教育部抽查。
附件 系统操作手册
教务处
2025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