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对“十二五”第一批校级规划教材进行中期检查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现就2010年9月批准立项的校级规划教材进行中期检查。教材如已经出版,仅填写附件1,并提供编者承担字数分配情况和已出版样书1册;如未出版,需填写附件1、附件2。
请将填好后的附件电子版和有关纸质版于2011年11月25日前返回教务处教学研究科。
感谢各单位对此项工作的支持!
教务处
2011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