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通知【2026】106号

关于2026届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单位:

根据前期毕业预审工作结果,我校2026届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安排如下:

一、整体工作安排

1. 6月16日前,各学院举行院学位评定分委会会议,确定拟建议授予学士学位名单并完成报送。

2. 6月17日前,辅修学院完成拟建议授予学士学位名单报送。

3. 6月22日,学校举行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形成学士学位授予决定。

4. 6月26日前,学位证书下发至学院。

二、报送要求

1. 6月16日,经院学位评定分委会评议后,学院将院学位分委会主任签字、盖学院公章后的《学位信息报送表》送学士学位办公室(办公楼110)。

2. 6月17日前,经院学位评定分委会评议后,辅修学院将院学位分委会主任签字、盖学院公章后的《学位信息报送表》送学士学位办公室(办公楼110)。

3. 6月21日,教务处完成所有学士学位授予资格审核,并将拟建议授予学士学位名单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

4. 6月22日后,学士学位授予由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统筹,具体时间届时在本科教学工作群内通知。

三、归档材料

授予学士学位学生每人1份《学士学位证明》,学士学位办公室统一打印按学院整理后送档案馆存入个人档案。

教务处      

2026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