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做好本科生数据信息补录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各位学生: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配合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完善教育管理信息系统数据信息的紧急通知》(教财厅〔2018〕29号)及《关于做好高等学校学生数据信息核准和补录工作的通知》(教学司函〔2019〕1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我校本科生数据信息核准和补录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补录目的
配合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子女教育专项),完善教育管理信息系统数据信息。
二、补录对象
具有我校学籍的普通全日制本科生(含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三、补录内容
按照学生和家长自愿原则,补录父母或监护人信息。补录项为补充填写内容,如选择放弃参加(该项现仅支持网页端选择)或者不填写,视为自动放弃。
四、补录方式
以下方式二选一即可:
(1)移动端
学生扫描二维码关注“北京科技大学教务处”公众号(图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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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 北京科技大学教务处公众号
图2 学生移动端操作页面
(2)网页端
学生登录网页https://jwgl.ustb.edu.cn/,进入“学籍成绩-学籍管理-监护人信息采集”菜单(图3),对相关信息进行核准及补录,如有内容需要变更,点击原项目修改后直接提交;如需二次修改,请刷新页面后重新填写并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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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3 学生网页端操作页面
五、注意事项
1.本次工作事关学生及家庭的切身利益,填报数据信息涉及学生和家长个人隐私,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做好政策解释工作,请务必通知到位,确保学生了解信息报送事宜。学校将负责规范数据采集、传输、储存、使用各环节,保障数据信息安全。
2.学生父母或监护人信息按照自愿原则补录;补录的信息需确保完整、准确,如因填报信息有误造成无法享受个税改革惠民政策的,后果由填报人自行承担。
3.学生可以填报父母双方信息,也可以只填报一方信息或其他实际监护人信息;姓名以有效身份证件为准,生僻字用大写汉语拼音代替(不含音调);证件号码需与选择的证件类型编码规则相匹配;如姓名中带“·”,请在中文输入法状态下键入(如下图所示)。
4.本轮工作于2025年3月26日17:00截止,学校将通过学信网集中上报数据,之后提交的信息将无法上报。
教 务 处
2025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