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通知【2021】216号
北京科技大学关于申报2021年北京市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的通知
根据《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1年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京教人〔2021〕30号)(附件1)和《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2021年北京市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京教函〔2021〕679号)(附件2)的文件有关精神,学校即日起启动2021年北京市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推荐条件
获得校级第28、29、30届教育教学成果奖一等奖及以上等次教学成果奖项目可推荐参加2021年北京市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且推荐项目名称、完成人应与学校校级成果奖获奖文件完全一致,且一个人牵头只能申报一项成果项目。
二. 推荐程序
根据各单位的申报情况,先对参加申报的成果奖项目进行排序,然后推荐上报。
三. 材料填写
成果完成人须填写如下材料:
1. 2021年北京市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推荐书;
2. 2021年北京市高等教育教学成果总结;
3. 2021年北京科技大学申报北京市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推荐成果汇总表;
4. 2021年北京市高等教育教学成果相关支撑材料(不提交纸质版,只准备电子版,以备在网络平台提交)。
以上材料的填写及准备要求见附件3和附件4,请认真研读,严格按照推荐书填报要求控制字数。
四. 材料提交
校内提交只需提交电子版,请各单位于12月10日(周五)上午10点前,将汇总后的推荐书、成果总结及汇总表电子版(其中汇总表需要word版和盖章后的PDF版),发到邮箱:jyk@ustb.edu.cn。
教务处、研究生院
2021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