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7届毕业生成绩单制作要求及归档规定
校教发【2007】54号
依据《北京科技大学本科生成绩考核及管理办法》(校发【2006】70号文件)第五项第二十五条和第二十六条规定,就2007届毕业生成绩单的制作及归档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1. 2007年7月毕业(离校)的学生、继续修读双学位的学生、结业离校学生,学院均应提供一份“学生课程考试过程成绩总表”、一份“学生成绩单”和两份论文答辩评语(均注明学号,加盖公章,并严格按照“2007届学生毕业资格和学士学位审批表”中所列顺序排列),于 7月6日 至 7月11日 送交注册中心。
2. 肄业学生,学院需提供一份“课程考试过程成绩总表”、一份“学生成绩单”。
3. 对于本学期还有在修课程的学生,毕业成绩单及评语也同时归档,待遗留课程成绩审核后再将成绩单提交注册中心更换。(此类情况的学生,请在“2007届学生毕业资格和学士学位审批表”中标注)
4. 参加校级答辩的学生,以校级答辩成绩为准,登入成绩总表,答辩评语应同时记录院级答辩成绩、校级答辩成绩。
5. 英语专业“专科转本科”学生的成绩表,应将专科阶段和本科阶段的所有课程成绩如实汇总,存档总表加盖“专转本”字样的章。
6. 辅修学生的“北京科技大学学生辅修成绩单”一式两份与“辅修专业结业资格审核表”一份,提交到注册中心;
7. 双学位的成绩单归档参照要求一。
8. 学院上交成绩表时,应同时提供“2007届学生毕业资格和学士学位审批表”一式两份,核对无误且签字、盖章后,一份交教务科留存,一份交注册中心留存。
9. 各学院在制作成绩总表时应执行上述要求,以保证成绩总表的真实和规范。
教务处
2007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