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通知【2021】118号

关于做好2021年本科生实习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学风严谨,崇尚实践”是多年来学校形成的优良传统,也是贯穿于本科人才培养全过程的育人理念。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学校实习工作的开展面临严峻挑战,但为了保证“实践教学环节不缺失,实践教学质量不打折”,请各学院做好统筹规划,扎实推进本科生实习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学院要组织有关的系、所负责人和实习指导教师根据《北京科技大学本科生实习工作管理办法》(校发【201337号)的要求,从实习规范化和保证实习质量出发,按照教学计划规定的时间,制订2021年认识实习、生产实习计划,同时制订实习的替代方案,以应对突发情况。替代方案要形成书面材料,于624日前报送教务处教学科。

2.替代方案鼓励采用“线上+线下模式,利用信息化手段和网络平台进行云实习,或充分利用虚拟仿真平台、实验室等场所进行。同时借此契机加强线上实习模式的探索和实习资源的建设。

3.实习时间根据实习单位接收的具体情况既可安排在暑期,也可安排在夏季小学期,但需在2021年秋季学期开学前完成。各学院要按照实习规范化的要求,做好实习组队和实习动员工作。

4.各学院要选派有经验的教师指导实习,并选派水平高、能力强的教师带队。教师配备以班为单位,每班每周不超过2个人。经教务处批准的指导教师,各学院不得擅自变更。各学院要加强对实习工作的组织领导,做好实习的各项准备工作,特别是加强对指导教师的管理和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保证实习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指导教师要熟悉学校有关生产实习的规章制度,如:《北京科技大学本科生实习工作管理办法》(校发【201337号)、《北京科技大学学生校外实习纪律》(校教发【201720号)、《北京科技大学实习指导教师工作规范》(校教发【201721号)等。在实习中认真贯彻,严格执行。

5.校外实习场所的选择,要根据专业对口,勤俭办学的原则和建立相对稳定实习基地的要求,既可选择大型企业,也可选择条件适合的中小企业或乡镇企业。选择路途较远的实习场所时,要谨慎考虑实习经费的问题。

7.学院要做好防疫预案,防止在集中实习时发生群体性感染事件。

8.计划方案落实后,请各学院在624日前将实习替代方案请教学院长签字盖章后送教学科,并在实验室与实践教学管理系统(网址:http://202.204.52.22,填报方法见附件4)上填报实习计划,学院填报完成后,统一导出打印签字盖章后送教学科备案。

8.实习开始前,如实习计划有所变动,请电话联系教学科,驳回原方案后重新填写,教务处审批通过后的实习计划将作为经费报销的依据。

9.有分散实习的学院应按照《关于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实习方式的指导意见》(校教发【201513号)执行。学院要确认分散实习人员名单并填写“本科生分散实习情况一览表”(附件1),签字盖章后于624日前交教学科。

10.2021学年第1学期开学后2周内,各实习队在报销时送“实习总结汇报表”、“实习经费报销单”、“实习报告清单”(附件2)到教学科审核。


附件12021年本科生分散实习情况一览表

附件22021年暑期实习报告清单

附件32021年实习材料提交注意事项

附件4:实验室与实践教学管理系统填报教程


教务处

2021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