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对三名学生留校察看处理的决定
在2009~2010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中,机械0608班***、材料0610班***和管理0806班***替他人参加考试。经学院核实情况,认定其违纪事实清楚。学生事后能及时承认错误,态度端正,检查深刻,且在校期间表现优异,按《北京科技大学学生违纪处理规定》第十六条第三款和第八条第一、二、四款,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在2009~2010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中,机械0608班***、材料0610班***和管理0806班***替他人参加考试。经学院核实情况,认定其违纪事实清楚。学生事后能及时承认错误,态度端正,检查深刻,且在校期间表现优异,按《北京科技大学学生违纪处理规定》第十六条第三款和第八条第一、二、四款,给予留校察看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