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通知【2010】号
关于本科生第五年继续修读双学位提交申请的通知
经资格审查合格的2006级修读双学位的学生,如本人愿意继续修读,请填写本科生第五年继续修读双学位申请书,交主修学院。各学院签字盖章后于3月30日前交教学科。
特此通知。
教务处
2010.3.18
经资格审查合格的2006级修读双学位的学生,如本人愿意继续修读,请填写本科生第五年继续修读双学位申请书,交主修学院。各学院签字盖章后于3月30日前交教学科。
特此通知。
教务处
2010.3.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