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开展2020年本科生科技创新创业项目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学校有关文件要求,将开展2020年创新创业项目的中期检查工作。受疫情影响,原延期至2020年上半年结题的项目,结题工作延至2020年年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2020年1月立项启动的本科生国家级、北京市级、校级创新创业项目(附件1-2)。
二、检查方式
1. 国家级、北京市级项目中期检查采取网上填报的方式进行,项目负责人登录本科教学网教务管理系统后,选择“实践教学管理”模块进入,选择“大学生创新创业”——“我申请的项目”——“项目中期检查”,提交中期检查报告。请注意,“指导教师意见”一栏,请项目负责人提前与指导老师联系确认,然后由负责人一并录入后再提交。
2. 校级项目由学院自愿选择是否使用系统检查。
3. 检查重点:项目的进展情况与阶段性成果。国家级、北京市级创新项目由教务处组织专家进行检查;国家级、北京市级创业项目由教务处负责数据收集,创新创业中心组织检查;校级项目由学院组织检查。
三、检查时间安排
1. 8月24日~8月30日(小学期第1周周一~周日),国家级、北京市级项目负责人在“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管理”平台提交中期检查材料电子版。
2. 9月3、4日其中一天(小学期第2周四或五),将根据专家时间进行国家级、北京市级创新类项目中期抽查答辩(答辩具体形式将视疫情情况决定),重点抽查国家级项目。抽查到的项目,工作人员会提前联系项目负责人,请项目负责人保持手机畅通。9月2日止,尚未接到答辩通知的创新项目则代表未抽中。
4. 9月8日(小学期第3周周二)前,学院完成校级项目的检查工作,并将中期检查安排和检查结果报教学科,校级项目信息有变更的,须在备注栏里注明。
5. 若校级项目推荐升级,请学院在检查结果表中备注,同时提交一式两份的本科生创新创业项目中期汇报表,最后一栏“学校或学院意见”请学院填写推荐意见并盖章。批准升级的项目原则上升级为北京市级,且每个学院推荐的项目不超过两项。
四、其他
逾期不履行检查要求的项目,学校可以对项目进行中止。因项目组成员态度问题,未按照学校要求参加检查的项目,教务处将在检查完毕后,汇总相关情况转至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处理。请各学院及项目负责人予以重视。
网上填报问题,请咨询学院负责老师,或联系62332202 教学科;国家级、北京市级创业类项目问题,请联系 62333735 创新创业中心。
教 务 处
2020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