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通知【2023】174号

关于开展2023年度本科专业预备案设置工作的通知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23年度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23〕5号),自2024年度起,各高校申报备案新增专业(不含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第二学士学位专业),须提前一年进行预备案,提交增设专业理由和基础等材料,第二年方可正式申报,正式申报备案的专业须与预备案专业相同或相近。

各学院如计划于2024年度申报备案新增专业,请填写《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预备案(申报)材料》(附件),于9月25日16点之前上报至邮箱:jwcjxk@ustb.edu.cn,教学科整理上报材料,联系并指导上报学院于 9月28日前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与服务平台(http://gdjy.moe.edu.cn)进行预备案。

有问题请联系教务处教学科关典、冀燕丽,电话010-62332202。

附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预备案(申报)材料

教务处

2023年9月19日